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创作室和教育室开始审批
凡是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受聘的书法或美术研究员,未超出聘任期的,均可申请审批研究员创作室、教育室。审批后的研究员可在当地挂牌进行社会化服务,服务内容为:文化艺术的创作服务,文化艺术人才的教育培训(主要是收徒带徒),并可以按规定收取服务费。 审批程序是: 1、写出个人书面申请一份,研究员聘任责任书复印件一份,一同寄至本院; 2、省院进行资格审查; 3、合格后省院下发批文; 4、交纳审批费用; 5、挂牌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