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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题目: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创作室和教育室开始审批

         

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创作室和教育室开始审批  

        凡是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受聘的书法或美术研究员,未超出聘任期的,均可申请审批研究员创作室、教育室。审批后的研究员可在当地挂牌进行社会化服务,服务内容为:文化艺术的创作服务,文化艺术人才的教育培训(主要是收徒带徒),并可以按规定收取服务费。
   审批程序是:
   1、写出个人书面申请一份,研究员聘任责任书复印件一份,一同寄至本院;
   2、省院进行资格审查;
   3、合格后省院下发批文;
   4、交纳审批费用;
   5、挂牌服务。